2023-06-19
近日,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的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《智慧住宅工程建设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。征求意见稿对智慧住宅项目规划、建设、验收和运营做出了具体规定。
征求意见稿明确,智慧住宅工程建设以住宅套内空间为载体,应与住宅套内空间一体化设计,宜同步施工验收、同步交付使用。智慧住宅系统配置应在保证稳定性的基础上提高居住生活便捷性,宜具有手动控制、应急操作功能;系统应支持本地操作及远程控制,且外部网络故障不应影响本地操作。此外,宜建设开放的智慧住宅系统平台,加强与智慧物业管理、智慧社区信息系统以及社会化专业服务平台的对接,满足居民线上获得政务、社会和产品智能化服务的需求。
智慧住宅系统应遵循易用性、稳定性、安全性、兼容性和扩展性的总体设计要求。其中,安全性宜符合:系统网络出口具备信息安全保障机制,家庭网关、智能交互终端等应具备身份认证机制;智慧住宅系统平台应具有住户信息泄露、损毁、丢失等事件的防御措施。
在家居安防方面,在住宅楼的一层、二层及可上人屋面的顶层及其下一层住户,设有架空层或有退台(露台)的本层、上一层的住户,在阳台及外窗等处设置防入侵报警探测装置,入侵报警探测装置应确保对非法入侵行为及时发出报警响应;老人房、儿童房等紧急事件多发区域应安装紧急求助按钮并具备报警功能,宜通过智能监控或传感设备实现移动侦测、跌倒侦测、紧急事件告警等功能,宜提供双向对讲,并具有接入智慧社区等第三方平台功能。在厨房和卫生间宜设置水浸报警探测器。
征求意见稿还提出,智慧住宅应由建设单位建立运维保障体系;物业单位应对系统日常维护进行管理;系统集成商负责建设、系统运行和维护,保障智慧住宅系统智慧住宅系统与设备安全稳定运行,按合同约定向用户提供属地化专业服务。
本文转载自中国建设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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