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09-13
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日前在第二届“一带一路”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上表示,我国推动实现办税缴费方式的革命性转变、税费服务的智能化转变和税收监管的精准化转变,实现90%的涉税事项、99%的纳税申报业务都可网上办、线上办、掌上办,同时建立了全国统一的税费知识标签体系,精准筛选符合享受税费优惠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,及时准确推送相关政策,已惠及纳税人缴费人4.56亿户次。
第二届“一带一路”税收征管合作论坛由哈萨克斯坦财政部国家收入委员会主办,邀请来自哈萨克斯坦、俄罗斯、中国、阿联酋、新加坡、塞拉利昂等61个国家(地区)的税务局长、代表以及12个国际组织负责人通过线上方式出席,共商“一带一路”税收合作发展大计。
王军表示,中国致力于创新应用信息化前沿技术、全面加强信息化工程建设和持续完善信息化应用系统,2016年正式上线后不断优化完善全国税务系统统一的信息化工程——金税三期,并建成了中国最大的电子政务生产交易云——税务云平台,为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奠定了坚实的信息化基础。同时,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作用,深入挖掘税收大数据的“金山银库”,努力实现数据体量更大、数据处理更快、数据维度更细,在防控税收风险、优化税费服务、规范税收执法、服务宏观决策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,为提升税收服务国家经济、服务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。
为进一步提升各成员税收信息化能力建设和深化合作机制建设,王军提出三点倡议:一是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交流。通过举办税收信息化论坛等方式,更广泛开展沟通交流,更加充分了解各成员税收信息化工作现状,更好地分享经验、共享信息,促进各国税收信息化建设能力的不断提高。
二是加大税收信息化培训援助。充分利用中国扬州OECD多边税务中心、“一带一路”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及“一带一路”税务学院,加大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和地区关于税收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培训与技术援助力度。三是加快推进合作机制建设。在更多的领域创新合作模式,深化与国际组织、专业机构交流,用好官方网站与期刊,打造具有“一带一路”特色的公共知识产品,逐步建立系统、专业、高标准的联盟培训课程体系,建设国际化、多元化、专业型加复合型的师资团队。
据了解,首届“一带一路”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于2019年4月在中国浙江乌镇举行,“一带一路”税收征管合作机制随之成立,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开启深化国际税收合作的新篇章。
本文摘自国家税务总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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