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-01-13
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简化企业开办涉税事项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的通知》,减事项、减表单、减资料、减流程、减操作是本次改革的五大着力点。来和记者一起学好用好新政策——
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、教授李旭红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:“此次推出的系列办税便利举措将进一步简化涉税事项办理、压缩办理时间,打造更有吸引力的营商环境,降低市场主体的遵从成本,减轻纳税人负担,夯实企业发展基础。”
——实现企业开办“一表集成”。将企业开办首次申领发票涉及相关事项所需填写、确认的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》《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》《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》《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》等集成至《新办纳税人涉税事项综合申请表》,由纳税人一次填报和确认。
——减少资料报送。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集办税人员实名信息的纳税人,税务机关将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实名信息的,无需重复采集;已实名的,可不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。
——减少人工操作。探索运用信息化的手段,辅助实现主管税务机关及科所分配、税(费)种认定,通过建立指标体系,实现发票用量的自动核准,减少纳税人、税务干部的人工操作步骤。
——明确分类办理和资料容缺等多方面工作原则。根据新办企业实际需求,分类办理企业开办涉税事项。新办企业需要申领发票的,可按照优化后程序办理,暂不申领发票的,企业在办理涉税事项时确认登记信息即可。同时,企业开办过程中资料不全,但不直接影响事项办理的,税务机关可为企业先行办理开办事项,纳税人后续补充报送。
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官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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