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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自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

2019-06-28


     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在46个重点城市先行先试的基础上,近日印发《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》,决定自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。

  通知要求,到2020年,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;其他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,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。到2022年,各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;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。到2025年,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。

  通知明确,要做好顶层设计。各地级城市应于2019年底前,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,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,以及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任务、重点项目、配套政策、具体措施。公共机构要率先示范,相关经营场所比照党政机关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。

  通知要求,要夯实学校教育,切实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,培养一代人良好的文明习惯、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;开展青年志愿活动,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;动员家庭积极参与,大力传播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,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,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、践行者、推动者。

  通知要求,要以街道为单元,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,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,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,生活垃圾分类投放、收集、运输、处理系统全覆盖。

  通知指出,各地级城市应坚持党建引领,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,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,坚持共建共治共享,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开展“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”活动的重要内容,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、政府推动、全民参与、城乡统筹、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,加快建立分类投放、分类收集、分类运输、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,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。

来源 新华社 2019.06.06 记者 王优玲


以上内容转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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