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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节后复工暨全国“两会”期间建筑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

2018-10-09

建质函〔2018〕546号

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(城乡建设委、规划建设委),广德、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(局):

根据我厅《关于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和全国“两会”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(建质函〔2018〕435号)工作安排,经研究,决定开展节后复工暨全国“两会”期间建筑安全生产督查。

一、督查范围

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地区。

二、督查方式

本次督查采取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方式。

三、督查时间

2018年3月15日至3月20日。

四、督查内容

(一)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针对春节后复工及全国“两会”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。

(二)企业针对节后复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、关键管理岗位人员到岗情况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。

(三)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及其他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等。

(四)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情况等。

2018年3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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